关于对宣天下电商数字产业园项目调查结果的公示
依据《2021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甘商务电商发〔2020〕281号)和相关补充通知,对照头部电商/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项目评定规则,经企业申报、兰州市商务局推荐和专家评审,拟于2021年对兰州宣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宣天下电商数字产业园项目予以支持。项目公示期间接到匿名反映,“兰州宣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是字节跳动授权,是巨量引擎授权,是做自媒体的,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收悉反映情况后,省商务厅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兰州市商务局展开调查。经与字节跳动复核,确认兰州宣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字节跳动全资子公司北京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甘肃区域独家代理商。经现地调查,宣天下电商数字产业园项目于2020年7月开始建设,占地1965.19平方米,现有入驻企业10家,2020年依托产业园所属直播基地完成带货销售超过6000万元,各项条件均符合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项目评定标准。
鉴于以上情况,省商务厅决定保留兰州宣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报项目,特此公示。
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省商务厅。
联系方式:电子商务处 0931-8616478
甘肃省商务厅
2021年1月18日